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指导、协调、动员各方面力量,搞好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613.6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1184.04万元,增长276%;本年收入合计1613.62万元,较2020年增加1184.04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新增溪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东江大夏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背街小巷和无物业小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等项目,故在2021年中各项收入较2020年有大幅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13.6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613.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13.62万元,较2020年增加1184.04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新增溪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东江大夏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背街小巷和无物业小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等项目,故在2021年中的支出较2020年有大幅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99.2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为实行新系统第一年,账面所有余额都已收缴国库,故不存在年末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43.67万元,占33.7%;项目支出1069.95万元,占66.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7.31万元,决算数为161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33万元,决算数为156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主要原因是在2021年中,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我单位为县城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牵头单位,涉及的范围广,因此在住房报账支出及城乡社区支出方面对比2020年有较大幅度提升。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0年中,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在2021年中特别增加了城乡环境改造项目方面的政府性基金项目。
(一)工资福利支出234.01万元,较2020年增加44.82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2020年12月及2021年1月,我单位新增两位人员,在工资方面比去年增加,同时2021年各职工的工资都有所提高,因此五险二金的配套比去年增加,综合所述,2021年在工资福利支出方面比2020年的要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9.65万元,较2020年增加306.17万元,增长88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去年开展了多项重点工作,如:第七届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溪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无物业小区及背街小巷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因此在广告费、宣传费及印刷费上面支出较多,同时,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商品和服务的物价上涨,因此相比2020年我单位在这块的支出是增加的。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暂无离退休等人员,所以无此项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暂无此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7万元,决算数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及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7万元,决算数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有效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把控接待批次及人数。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公务接待的人数及批次。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累计接待 1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8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69.95万元星空体育app下载,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郭爷庙、竹屋坝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征迁补偿款及筹备费”、“安府办抄字[2021]249号城市社区无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配套设施采购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4.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77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并且能够做到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进行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规范。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4.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7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县居民的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小区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区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当地居民安居乐业,人民幸福指数及对政府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1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关键节点,也是开启“融入湾区发展,精雕东江翡翠”奋斗征程的起点,一年来,安远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城市社区党建、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我单位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克服新冠感染疫情影响,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荣获了2021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三等奖,并获评2021年度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招商引资、招工稳工、征地拆迁、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优异成绩。
(1)“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其中党工委领导班子分别牵头的城区社官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反网络电信宣传、新冠疫苗接种服务、阳光时代品鲜楼排烟管降音改造、东江大厦小区、东江大酒店排污设施改造等具体民生实事全部100%落实到位,其他党员干部为民办实事共计258件,真正为民解难,为民解忧。
(2)老旧小区“颜值”得到提升。结合县规划方案,推进社区绿化美化亮化、垃圾分类、污水零直排等工作。2021年,为福满家园、工行小区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6部,顺利推进土产小区、农机小区、溪背老旧小区、东江大厦、党政群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实现环境亮化、网管及电网改造,解决了老旧小区城市内涝、出行不便、环境卫生差等问题,改造成果惠及老旧小区3000余户居民的出行和生活,切实改善老城区居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
(3)城区“面貌”得到改善。聘请专业施工队为无物业小区施划小车停车位281个,摩托车停车位两千多米,让小区内车辆停放更加有序。加强了对开放式小区的管理,对县城中心城区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集中整治,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和最美无物业小区评比活动,小区内乱搭乱建社区党建具体干什么、私占公共空间、毁绿占绿、绿地种菜、乱拉电线、乱吊乱挂、开云APP官方登录入口乱停放车辆以及小区内路道两侧乱堆乱放沙石、建筑材料及杂物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助力安远县获评全省文明城市,城南社区获评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
2021年安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收入预算为1613.621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13.621319万元,上年结余0元,支出预算1613.621319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43.668619万元,项目支出:1069.9527万元。
2021年安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实际收入1613.621319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00%,2021年安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实际支出1613.621319万元,占预算支出比例100%。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其中工资福利实际支出234.0146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实际309.653943万元,资本性支出1069.9527万元。
在2021年初,开发运用疫情防控返乡报备信息管理系统和疫苗接种预约平台,线人次,发送新冠疫苗接种提示信息117251条。聘请专业施工队为无物业小区施划小车停车位281个,摩托车停车位两千多米,让小区内车辆停放更加有序。着重在辖区内老年大学、各学校、各小区等人口密集地开展普法、禁毒、安全生产等宣传活动,印发普法宣传资料15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0余人次,宣传标语300余幅,20000余人次受到不同程度的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2021年,幸福哩社区内建档立卡搬迁对象363户1822人,县内务工就业有224户352人,县外务工就业有202户339人,发展产业有179户230人,兜底保障有75户188人,享受各类教育补助13户15人6875元,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2021年间,我单位职工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任劳任怨,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完成的时效性,同时也积极及时拨付相关资金。
(2)履职效果情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部门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结合县规划方案,推进社区绿化美化亮化、垃圾分类、污水零直排等工作。2021年,为福满家园、工行小区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6部,顺利推进土产小区、农机小区、溪背老旧小区、东江大厦、党政群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实现环境亮化、网管及电网改造,解决了老旧小区城市内涝、出行不便、环境卫生差等问题,改造成果惠及老旧小区3000余户居民的出行和生活,切实改善老城区居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
积极探索“党建+集体经济”发展模式,2021年由各社区居委会出资五万元创立了安远卓越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与阳光幼儿园合作创办了安远县稚慧社区托育中心,于去年9月正式开始运营,今年春季学期招生规模得到扩大。同时,盘活原有社区办公楼和社区闲置用房等资源,采取租赁、改造、重建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体资产效益,开创一条独具特色的集体经济发展之路。
加强了对开放式小区的管理,对县城中心城区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集中整治,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和最美无物业小区评比活动,小区内乱搭乱建、私占公共空间、毁绿占绿、绿地种菜、乱拉电线、乱吊乱挂、乱停放车辆以及小区内路道两侧乱堆乱放沙石、建筑材料及杂物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助力安远县获评全省文明城市,城南社区获评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
推动解决新社区活动场所1800㎡,将服务半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统筹考虑社区居民人数设立党群服务中心,实现网络全覆盖,服务零距离,4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已装修完成并投入使用。城南社区、幸福哩社区、东门社区、水背社区、石塘社区等5个社区打造了拥有自身特色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并根据居民需要设置了参与率高的活动计划。
对部门绩效管理理解不够深刻,认识不到位,导致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不够细化,不够量化,缺乏可衡量性和可实现性。
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差异,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不充分,缺少决策,过程管理和具体效果等资料,导致整体绩效评价依据不足。
整体绩效目标设定未经全面的调查研究,目标缺乏相对应的数量,质量资料,以致无法衡量整体效果,影响客观评价。
加强学习,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
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合理制定项目方案和计划,减少预算执行中的项目预算调整和结余,平衡好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效果考核机制,依据预设的结效数量质量指标全面衡量预算实施效果,既重“绩”,更重“效”。
结合单位职能,统筹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充分考虑指标的可量化性、数据的可采集性、方法的可操作性、目标的可实现性、绩效的可考核性。
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进度等情况进行阶段性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纠正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8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69.9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